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06~2021-12-10 |
資格條件 | 一、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公務人員工作經歷3年以上,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 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2年考列甲等以上。 三、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包括word、excel、power point、power BI),具資訊學經歷、資訊安全相關證照或專案企劃、具跨領域溝通協調經驗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報名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及無自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上開授權後,後續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相關證明文件【請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機關派令、4.最近1次銓審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及其他專長證明文件或有利於審查之證件或文件。);【以上文件請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須經本會初審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其他: 一、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
工作項目 | 一、 聯合服務中心、話務中心相關行政、採購業務。 二、 受理民眾陳情事項及機關陳情案件追蹤管考。 三、 臨櫃協調、數據資料彙整分析、業務報告撰寫等。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 |
聯絡E-Mail | kaku0102@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郭先生 電話:07-3373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