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1-12-23

徵才機關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 備取:2名 (候用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2-15~2021-12-23
資格條件 一、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佳,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汽、重型機車駕駛執照。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報名。逕寄「22744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含未於報名表簽章欄位親自簽名或僅以電腦打字代替親自簽名、未使用本所報名表者)。
(一)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
(二)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
(五)相關經歷資料及汽、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證明文件。
五、甄試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工作項目 新店青潭保護區內巡查及臨時交辦事項。
每月新臺幣24,500元。(配合基本工資調整)
進用期間:111年1月3日(預估缺)
工作地址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
聯絡E-Mail AM0446@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公所查詢電話:02-24931111轉 132 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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