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其他 |
職稱 | 臨時特殊教育助理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0-08-19~2020-08-25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男需役畢或免役)。 (三)有愛心耐心並具服務熱忱者,有特教相關實務經驗優先錄取。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所列情事之一者。 (五)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舊制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學生日常生活之照顧與輔導 1.協助教師指導學生按照作息時間上課、用餐、午休及等。 2.下課時間學生安全之維護。 3隨時掌握學生動態,避免意外事件的發生。 4.協助教師督導學生教室之清潔與維護。 5.其他生活輔導相關需要協助之事項。 (二)教學方面 1.在教師之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及相關事宜。 2.協助教師進行學生生活自理訓練。 3.協助教師處理課堂中學生突發行為。 4.協助教師處理課堂中學生意外事件。 5.在教師督導下,為學生進行評量 (1)協助教師觀察特定個案之行為與表現紀錄。 (2)協助教師準備評量所需之工具、器材整理及協助紀錄。 6.其他教學相關需要協助之事項 (三)偶發事件及疾病預防與處理 1.協助教師執行學生情緒行為問題處理策略。 2.協助教師處理學生走失、逃離學習場所時之聯絡、尋找等相關事宜。 3.協助教師執行學生情緒行為問題處理策略。 4.協助與指導學生按課表、作息轉換學習場所。 5.協助教師輔導學生言行﹐避免異常行為發生。 6.協助教師掌握學生身心特質,防止意外事件之發生。 7..其他有關偶發事件及疾病預防與處理需要協助事項。 (四)未盡事宜得以臨時補充或修正。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中華路2段2號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聯絡E-Mail | s931214@hcvs.h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件各1份(若資料提供不齊或不實,由應徵者負責): 1.履歷表(請至本校網頁重要消息下載) 2.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5.相關工作經歷證件影本 於109年8月25日前逕寄新竹市中華路2段2號,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人事室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及連絡電話或行動電話(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連絡電話:03-5322175轉253楊小姐。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本校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