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1-11-01~2021-11-08 |
資格條件 |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1.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相當之特種考試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現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所民政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
聯絡E-Mail | 10007138@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10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應徵者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0年11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8. 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 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 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3-55841001分機111; 其他疑問請電03-55841001分機231人事室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