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280薪點(每1薪點124.7元,月支薪酬34,916元) |
| 職稱 | 社會課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1-04-15~2021-04-22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相關公務暨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一、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綜合業務(含個案訪視)。 二、急難救助金之核發及民間捐贈事項。 三、身心障礙者證明相關事項(南港、新富、中南、三重、重陽、東新、東明、中研、九如、舊莊等10里) 四、獨居長者、遊民、特殊個案轉介、兒童、青少年保護及脆弱家庭通報等協助事項。 五、櫃檯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2樓) |
| 聯絡E-Mail | ng_0660@mail.taipe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興趣及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及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為符合e化作業,請於110年4月22日前郵寄或親送〈限110年4月22日下午5時前〉或將上開文件於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e-mail寄至聯絡人信箱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並來電確認本所已收到資料,逾期視同放棄。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本案僱用期限自110年5月3日起至110年6月2日止;聯絡人:高慧懿;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電子郵件信箱:ng_0660@mail.taipe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