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月薪31,175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1-05-12~2021-05-19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測量製圖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105號 |
聯絡E-Mail | 9856903@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並上傳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件、或具地政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並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或請將上述資料於110年5月19日前親送或寄送至本所人事室,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技佐職務代理人)。 2.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於約僱期間屆滿或約僱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 4. 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3-5903588分機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