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1-02-22~2021-02-25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初等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局本部(新竹縣竹北市北崙里光明五街295號)。 |
聯絡E-Mail | 20058621@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2.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次銓審函) 彙整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符合應徵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參加甄選活動,逾期恕不受理。 3. 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另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聯絡窗口:(03)5513522分機763沈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