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0-05-25

徵才機關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0-05-21~2020-05-25
資格條件 1.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者。
3.熟悉一般電腦操作及電子公文系統者。
4.具溝通協調能力、刻苦耐勞、服務熱忱、工作積極認真、無不良習慣及服從上級指揮並能配合公餘時間、假日加班。
5.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6.非軍公教警消等月退休人員。
7.具汽、機車駕照者。
8.本鄉鄉民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本所農業經濟課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地址: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採親自報名或郵寄報名。
(1)親自報名:自即日起至109年5月2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受理親自報名地點: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豐濱鄉公所人事室)。
(2)郵寄報名:自即日起至109年5月25日止,以本所收件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郵寄報名請寄97791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豐濱鄉公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豐濱鄉公所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
3.應備文件: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附件1-請至本所官網/公開徵才/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貼身分證照照片及填寫簡要自述。
(2)切結書(附件2-請至本所官網/公開徵才/下載切結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5)本人戶籍謄本。
(6)汽機車駕照影本。
(7)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8)其他與擬任職務相關之專長證照影本。
以上文件請依序排列後於親自報名當日或郵寄報名時繳交,務必齊備(無則免附),證件不齊備致影響面試成績或取消錄取資格者,由應甄者自行負責。
4.遴用方式:
書面審查合格(必要時簽准面試),陳請鈞長勾選正備取人員,錄取公告刊登於本所官網,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錄取人員約110年3月底報到),惟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者,應自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無條件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
6.薪津待遇:
以約僱3等220薪點(新臺幣28,050元)按月支薪。
7.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適任時,本所得予從缺。
8.未盡事項,依相關法令辦理。
9.本職缺為本案第1次甄選。
10.聯絡電話:03-8791350分機221人事室李小姐。
聯絡地址:97791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豐濱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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