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技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6-02~2020-06-12 |
資格條件 | (一)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系統操作(WORD、EXCEL等)、公文文書製作作業,認真負責並具溝通協調能力,需能配合假日活動之輪值。 |
工作項目 | (一) 負責本處場租營運輔助系統管理與維護。 (二) 負責本處場館租借資料庫建立與規畫營運策略。 (三) 負責管理本處創新學習基地與Live Band專業場地設備。 (四) 負責規劃執行創客、數位音樂校外教學課程及相關活動。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請於109年6月12日前,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人事機構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場館營運課約僱技士」);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請至本處官網:https://www.tcyd.gov.taipei/Default.aspx機關徵人/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無下載簡章視為資格不符),逾期不予受理,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9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本職缺係「考試分發」之職務代理人,僱用契約中明定若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工作待遇:約僱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4,916元。 (三) 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場館營運課謝課長(電話:02-23514078轉分機1110)。 (四) 甄選方式:檢具文件未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談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本次徵才列正取1名,視面試結果,得擇優列備取1~2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如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本處得斟酌實際情況從缺。 (五) 檢具文件:【證件以A4紙影印,以下證明文件請依序以訂書針裝訂。】 1. 甄選報名表1份並貼妥最近1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2. 切結書。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外國學歷請附中文譯本)。 4. 離職證明書或工作經驗證明書(無則免付) 5.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