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技佐)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3-31~2020-04-09 |
資格條件 |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專科以上,有經驗為佳。 3.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4.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忱且願意學習、善於溝通協調及刻苦耐勞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所列情事者。 應徵方式: 1.符合資格有意願者請於109年4月8日前檢附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履歷表(請至本所網站https://www.daan.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機關徵才/本徵才公告附件下載。請貼2吋脫帽正面照片)等郵寄本所人事室收(地址: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356號,電話:04-26713511轉507),並於信封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談(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
工作項目 | 1.辦理各項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其他: 1.工作時間: 自8時0分至17時0分。(週休二日) 2.核薪方式: 月薪-250點(約新臺幣31175元) 3.僱用期限: 自通知上班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356號) |
聯絡E-Mail | h45610@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人事室簡主任,電話:04-26713511轉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