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20-04-07

徵才機關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0-03-30~2020-04-07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大學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者。
三、具有社工專業背景者為佳(社工相關科系畢業或曾修習相關科目20學分以上等專業職能)。
工作項目 一、里一般行政、民政、社會、兵役、經建等業務之處理及里聯合辦公處業務協調聯繫。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492號
聯絡E-Mail chiao70@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請於期限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7)本所公務人員外補職缺報名表(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站(https://daliao.kcg.gov.tw/Default.aspx) →首頁→公開徵才下載)。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其他:
一、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進行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如為府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本職缺得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2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至三個月。
四、證件不齊全(包含未繳交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未填寫自傳等)及不符合任用規定者均不予受理。
五、報名者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聯絡人:本所人事室課員孫小姐或劉主任;電話:07-7813041分機24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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