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2-10

徵才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2-02-07~2022-02-10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財稅行政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及中文繕打)。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六)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七)具原住民身分者佳。
工作項目 營業稅服務區
工作地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7月28日止(侍親留職停薪缺),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二)意者請檢具:
1、個人履歷表(含照片、簡要自述)。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其他有利甄選之相關證明文件。
4、具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於111年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人事室」收,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3-8311860分機500。
(四)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待遇:依「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約僱職務代理僱用資格及俸點支給報酬表」支酬,敘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5,532 元/每月。
(六)依錄取人數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備取人員將視當時核定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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