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2-02-07~2022-02-10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財稅行政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及中文繕打)。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六)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七)具原住民身分者佳。 |
工作項目 | 營業稅服務區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7月28日止(侍親留職停薪缺),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二)意者請檢具: 1、個人履歷表(含照片、簡要自述)。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其他有利甄選之相關證明文件。 4、具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於111年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人事室」收,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3-8311860分機500。 (四)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待遇:依「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約僱職務代理僱用資格及俸點支給報酬表」支酬,敘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5,532 元/每月。 (六)依錄取人數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備取人員將視當時核定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