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儲備約僱法警 |
職系 | 無 |
名額 | 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1-10-20~2021-11-03 |
資格條件 | 應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應考年齡上限為 45 歲以下(參照公務人員 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3條附表1附註1及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 細則第 8條第1項規定,應考年齡之計算,年齡上限以算至報名截止日 前1日之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即民國65年11月2日以後出生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 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 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四)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參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7條附表3之規定): 1.身高:男性不及155.0公分,女性不及150.0公分。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0或大於31.0。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重度肢障。 7.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9.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10.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
工作項目 | 代理法警職務。 |
工作地址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聯絡E-Mail | lynn1029@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0年11月3日(星期三)止,一律採通訊方式報 名,請以掛號郵寄,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不予受理。 (二) 地址:63244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僱法警」。聯絡電話:(05)6336511#2303。 二、簡章、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請至司法院或本院/徵人啟事網站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uld.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