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3-09~2026-03-16 |
| 資格條件 | 一、熟諳電子公文、文書處理(word、excel編輯等)及網路操作能力。 二、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且有採購相關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承辦本局採購業務。 二、承辦本局環境友善業務。 三、承辦本局消防工作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業務。 四、承辦本局公益勸募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消防局(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三段842號) |
| 聯絡E-Mail | f810485@hlcfd.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務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消防局辦事員職缺」及連絡電話,並依序備齊下列資料各1份上傳至本系統或寄至f810485@hlcfd.gov.tw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3年(111年至11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2.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合者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聯絡電話:03-8462119轉4605 報名期限:115年3月9日至115年3月16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