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徵求 技佐~2026-01-30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6-01-19~2026-01-30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學歷。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不含具警察官任用資格者)。
(三) 熟悉廣播發射架構、成音設備維護及採購經驗者尤佳。
(四) 品操限制:
1. 最近3年未因品操風紀受任何行政懲處。
2. 最近1年未因工作疏失受記過一次以上行政懲處或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懲戒處分或涉案經偵查提起公訴或判決有罪。
3. 未因涉案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五) 最近3年年終考績1年以上列甲等且未經考列丙等。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七)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八)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九) 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者。
(十) 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嫻熟公文寫作。
工作項目 (一) 高雄分臺及所屬發射站臺廣播發射、成音、傳輸相關設備維護採購。
(二) 公文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三) 服務臺輪值服務臺輪值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臺高雄分臺(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455號)
聯絡E-Mail jing@pbs.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報名,並將下列資料:考試及格證書、 最高學歷證明、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近3年獎懲紀錄證明及其他專業能力等相關資料 (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合併掃描成單一 PDF 檔案後於115年1月30日前上傳至該系統。
(二) 本職缺預計於115年3月2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三) 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 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六)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1人事室朱小姐;工作單位07-3590000轉6600信分臺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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