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徵求 聘用專員~2026-01-06

徵才機關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專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30~2026-01-06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曾辦理人事業務。
3.熟悉團隊溝通協調、文書處理及具有工作熱忱。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聯絡E-Mail chlin3@e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係本院人事處秘書請假期間之聘用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暫定至115年3月13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
2、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 】,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照片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舉行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3林小姐。
4、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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