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 徵求 稽核~2026-01-08

徵才機關 財政部賦稅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稽核
職系 安全保防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05~2026-01-08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科系所畢業。
二、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並經調查人員訓練及格。
三、經銓敘審定現任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四、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員、調查官、調查專員等資歷合計滿10年。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財政部稅務風紀監察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近捷運景美站)。
聯絡E-Mail wechuang@mail.mof.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一)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亦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四)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聯絡電話:應徵相關請洽黃小姐(02)2322-8000轉8112;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764-2296轉712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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