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徵求 約聘副研究員~2026-01-12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副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05~2026-01-12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國內外財稅、商管、公衛、社福、社工、社會學、醫事(護)、統計、經濟、財務、大眾傳播、教育、法律或管理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 國內外大學財稅、商管、公衛、社福、社工、社會學、醫事(護)、統計、經濟、財務、大眾傳播、教育、法律或管理相關學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二、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從事長期照顧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具工作積極、認真、細心、負責、配合度高、肯學習、積極性高,必要時配合加班或出差。
四、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五、英文聽說讀寫流利或經中高階檢定通過尤佳。
六、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八、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長照基金財源、收支、運用成效及機制之國內外相關資料之蒐集、整理與統計。
二、長照基金獎助申請案件之審核、執行情形追蹤、進度管考及成果資料彙整等作業。
三、定期辦理長照基金捐款之支用情形報告及公開徵信等相關作業。
四、追蹤管考長照基金運用年度計畫執行等事項。
五、長照基金獎助相關機制相關資料之蒐集與整理。
六、長照基金管理資訊系統之資料更新、維護等相關作業。
七、蒐集及分析長照基金相關輿情,並依需要辦理即時回應說明資料。
八、立法院、監察院、審計部或主計等相關單位調查資料之撰擬、整理及彙辦。
九、配合業務需要,辦理相關會議、活動,並對外說明所需之簡報及資料等。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長期照顧司)
聯絡E-Mail mpsheng26@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1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五、月支報酬:376薪點至472薪點(新臺幣52,301元至65,655元),自376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按年提敘薪點。
六、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14胡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226、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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