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業務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10~2026-03-24 |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環境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3、具小客車駕照及駕駛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環工業務職掌 一、汙水部分: 1、汙水處理設備現場操作管理及放流水檢測業務。 2、協辦汙水處理設備維護保養業務。 二、空污部分: 1、火化爐、金銀爐、焚紙爐及其空污處理設備現場操作管理及排放量申報業務。 2、協辦火化爐、金銀爐、焚紙爐及其空污處理設備維護保養業務。 3、金銀爐、焚紙爐及其空污處理設備灰渣清理業務。 三、其他部分: 1、發電機及貯油槽現場操作管理及貯槽監測與申報作業。 2、協辦火化用柴油運輸業務。 3、協辦保全業務督導。 4、協辦暫厝區骨罐後續稽催作業。 5、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樓 |
| 聯絡E-Mail | 10015182@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應檢附資料: 1、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須貼相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另務必於簡要自述欄位描述工作經歷(含職務、內容、任職起訖年月) 。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影本。 4、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5、「近3個月內」衛生所、診所或醫院開立之勞工或一般健康檢查報告影本(恕不接受後補件)。 6、工作經歷證明、駕照、證照或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二)請於公告截止日前,將資料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2號2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業務助理(技術性常設人員)」,檢附資料不齊或逾時送(寄)達者均不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面試內容包含「電腦打字測驗(計時10分鐘100字,含Word基本操作)」及「冰櫃實地測驗(須接觸大體)」。 (五)本所擇優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為限,候補期間5個月,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職缺為限,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六)待遇: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約38,948元(含自付勞健保);另本職務如平時表現良好無重大過失者,每月可依「桃園市政府殯葬業務提成獎金支給要點」支給提成獎金18,000元。 (七)聯絡電話:03-325-1569分機50人事室劉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3-325-1569分機23 陳組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