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徵求 約用人員~2026-03-14

徵才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6-03-10~2026-03-14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品⾏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具原住⺠⾝分者佳。
5.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得進用或其他依法令限制進用資格之情形。
工作項目 1.協辦國稅稽徵非屬行使公權力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每月薪資:新臺幣32,451元。
4.僱用期間:本次僱⽤為約用⼈員(預估缺),預計自115年5月11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限屆滿即予解僱。
工作地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聯絡E-Mail nh20632@ntbn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地點及⽅式:
 1、報名⽇期:⾃公告⽇起⾄115年3⽉14日(星期六)⽌。
 2、報名地點: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事室。
 3、報名⽅式: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貼妥最近6個⽉2吋半⾝相片1張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傳)、國⺠⾝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具原住⺠⾝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期限內逕寄或逕送本分局⼈事室陳主任收(地址: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聯絡電話03-8311860#500,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用⼈員」字樣,逾期不予受理。
(二)相關說明: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
 2、本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名額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內有效,備取⼈員將視當時核定出缺職務及僱⽤期間僱⽤。
 3、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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