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29~2026-02-05 |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專科。 2.科系要求:需符合護理、心理、社工、公共衛生、健康照護、健康管理、老人照顧、醫療暨健康產業管理等醫事、社會福利、兒童福利、生命科學相關專科(含)以上之學歷畢業資格者。 3.駕照要求:不拘。 4.工作經驗:不拘。 5.語言能力要求:英語(稍懂)、台語(稍懂)。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 工作項目 | 辦理心理健康相關(含毒品危害防制)行政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毒品防制股(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
| 聯絡E-Mail | hbtcf00512@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方式: 一律書面報名,於115年2月5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黃小姐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衛生技術職系技士職務代理人」。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勿手寫),並依順序排放俾利審查) :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 (2)工作經歷及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工作服務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5)衛生技術職系技士職務代理人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面試完畢後將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官網>公告訊息>最新消息發布錄取結果。 (3)本職缺歡迎具身心障礙身份者參加甄選,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3月2日出缺。錄取人員請於公告後1個月內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5)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70513黃小姐。 5.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6.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7.核薪方式:月薪(新臺幣38,948元)。 8.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員報到前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