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11~2025-12-17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格,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公文撰稿、製作簡報、處理行政事務工作經驗,具Word、Excel、PowerPoint套裝軟體操作及應用能力;具人事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
| 聯絡E-Mail | shara1004@thb.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二)上傳文件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或銓敘部職系專長認定等相關文件)、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賴小姐:(05)3628111分機256。 (三)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項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