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新營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行政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人(備取2人)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1-06-25~2021-06-29 |
| 資格條件 | (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學士學歷以上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第10條及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中等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社工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或修過特教三學分者。 五、曾任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行政助理(或輔導員)者。 |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校實輔導處資源班行政工作等相關業務。(其工作內容,請詳閱本校國立新營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招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行政助理」簡章第4點規定。) |
| 工作地址 | 73060 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68號(國立新營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有意參加甄試者,請詳閱本校簡章規定(該簡章及相關表件,均置於本校網頁http://www.hyivs.tn.edu.tw)。 二、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10年06月30日(星期三)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68號國立新營高級工業職學校輔導處收(詳如附件4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職缺);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10年07月05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hyivs.tn.edu.tw/default.asp)參加應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證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名表(附件2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列)。 2.簡歷表(附件3)。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 5.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1份(若無相關工作經驗無需檢附)。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四、薪水待遇:本資源班行政助理僱用薪資以月薪制為據,按月支給280薪點(34,916元),享勞健保、勞退金及年終獎金。 七、甄選日期:110年07月08日(星期四)。 八、錄取公告:110年07月0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於本校首頁公告。 九、請應徵者詳閱本校招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行政助理」簡章,聯絡人:06-6322377#815(蘇小姐),電子郵件:counseling55@mail.edu.tw。 十、甄選簡章、相關表件及甄選訊息,請逕至本校網頁(http://www.hyivs.tn.edu.tw/)下載及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