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1-09-01~2021-09-10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年滿18歲,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情事者。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且無不良嗜好,且具主動積極及熱忱服務工作態度者。 三、持有營業用動力小船執照。 四、待遇制度:每月27,434元整,依規定辦理勞健保加保、勞退金提撥。 |
工作項目 | 一、動力小船駕駛及導覽解說。 二、電動船及營業碼頭周邊清潔維護。 三、其他電動船營運相關工作。 四、本所臨時交辦事項。 雇用期間: 一、自實際簽約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經本所考核表現優良者得換文續約。 二、依排班表輪班(須配合業務需求假日或夜間加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下午17:00。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冬山河舊河道碼頭。 |
聯絡E-Mail | f04@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0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時持報名資料前向本所觀光產業發展所現場報名,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26946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100號觀光產業發展所收(信封註明應徵動力小船駕駛)。 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自行下載使用。 三、本案聯絡人:李小姐 電話:03-9591105分機259 四、應繳文件:(請印成A4大小,內容須清晰) 1、 簡歷表(附件1)1份。(請以電腦繕打) 2、 國民身分證及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影印黏貼於證件資料表(附件2)。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 4、 切結書(附件3)。 5、 男性於110年9月日前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須繳驗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除役證明書。(無者免附) 6、 經歷及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無則免附)。 注意事項: 1、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 面試應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核對身分,始得參加。 3、 本次甄選將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無人報名或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並接續公告續辦。 4、 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仍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或解約,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又報到後無法上班者,應予撤銷資格或解約。 5、 本臨時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相關法規之規定,另於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後,契約所僱用之年資不予採計提俸給,亦不得併計為退休年資。 6、 本簡章經鄉長核准後實施,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