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主計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會計人員(非主辦)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6-02~2021-06-09 |
資格條件 | 初考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任現職滿一年以上之主計人員,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
工作項目 | 會計業務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議會會計室(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 |
聯絡E-Mail | pyccc@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另請至本處網站(首頁>業務資訊>主計處人事>職缺通報>本次公告職缺)下載以下資料填寫完竣後,併同上開資料電子檔,將檔案寄至信箱:pyccc@kcg.gov.tw。 1.自傳 2.職缺候選人簡歷表 3.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屬主計機構公務人員陞遷甄審候選人資績評分表 (二)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本職缺公告結束後辦理面試,應徵人員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亦不通知補件,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職缺候選人須於公告截止之日起算1個月內已滿限制轉調期,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亦不函復。 (五)本次甄選,本處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遞補與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六)有關本職缺所需資格條件、應備文件及工作內容等事項,如有疑義,請洽高雄市政府主計處人事室陳科員(聯絡電話:07-3373615;傳真電話:07-3314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