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主計處 徵求 書記~2021-06-09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主計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會計人員(非主辦)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6-02~2021-06-09
資格條件 初考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任現職滿一年以上之主計人員,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工作項目 會計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議會會計室(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
聯絡E-Mail pyccc@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另請至本處網站(首頁>業務資訊>主計處人事>職缺通報>本次公告職缺)下載以下資料填寫完竣後,併同上開資料電子檔,將檔案寄至信箱:pyccc@kcg.gov.tw。
1.自傳
2.職缺候選人簡歷表
3.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屬主計機構公務人員陞遷甄審候選人資績評分表
(二)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本職缺公告結束後辦理面試,應徵人員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亦不通知補件,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職缺候選人須於公告截止之日起算1個月內已滿限制轉調期,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亦不函復。
(五)本次甄選,本處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遞補與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六)有關本職缺所需資格條件、應備文件及工作內容等事項,如有疑義,請洽高雄市政府主計處人事室陳科員(聯絡電話:07-3373615;傳真電話:07-331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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