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徵求 駕駛~2021-08-31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8-03~2021-08-31
資格條件 1. 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技工、駕駛。
2. 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
3. 駕駛須具職業汽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分署辦公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95號。
聯絡E-Mail saufwwu@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有意報名者請於110年6 月30日(星期三)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分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1. 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如附件)。2. 職業汽車駕駛執照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資料。
相關履歷表及簡章請至本分署網站下載:https://www.tyy.moj.gov.tw/233917/233965/233966/1004017/post
聯絡人:任先生 電話:03-357-9573轉411 (本職缺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2萬5,365元至3萬4,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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