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徵求 科員~2021-11-29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11-24~2021-11-29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具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海洋事務處理。
2. 海洋資源利用。
3. 海洋資源護育及管理。
4. 海洋汙染防治。
5. 海洋災害防治。
6.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鳳山行政中心(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後棟))
聯絡E-Mail mrhan@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勿寄送紙本資料),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末頁需有本人簽章),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均為影本並加蓋「與正本相符」)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如通過英語或其他語言能力檢定、具身心障礙手冊等),請檢附佐證資料。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四)甄選方式:本局依業務需求,擇選另行通知面試或測驗等,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
(五)候補方式:本局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與公開徵選之職缺為限。
備註:
1、經書面審查,初審不合格、未通知筆(面)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2、經甄選錄取人員,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聯絡方式:電話:07-7995678轉1810,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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