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3~2021-04-1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備辦理文化資產或促參業務相關工作經驗。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本市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及活化再利用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處(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0)年4月19日前檢附履歷表(請自本處網站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文資處履歷表/下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郵寄至本處辦理報名,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業務助理職務」字樣及註記寄件人聯絡電話。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適當人員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報名期間:110年4月13日至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