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徵求 駕駛員~2021-04-30

徵才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1-03-23~2021-04-30
資格條件 (1)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技工、駕駛。
(2) 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3) 國中(含)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者。
(4) 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5) 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工作項目 辦理本署駕駛工作及支援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市
聯絡E-Mail garcia326@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署總務科曾科長國書,
聯絡電話:(03)6677999分機2601、
傳真電話:(03)6677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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