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工業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12-31~2021-01-0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相關理工科系畢業。 2.依法考試及格,具有工業工程職系委任第3職等以上任用資格條 件,且有1年以上實務經驗之公務人員。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 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 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 情形。 |
工作項目 | 商品市場檢查及調查之商品市場監督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一段46號 |
聯絡E-Mail | yener.chen@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0年1月8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於系統內上傳資料如清單: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7. 其他相關證件。 二、 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 知。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 本案承辦人連絡電話03-5427011轉672陳小姐。 四、 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擇優任用,並得增列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