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 徵求 技士~2021-05-02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4-27~2021-05-02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植物病蟲害、農藝及園藝相關科系所畢業。
(二)經歷:具農業技術相關工作經驗1年者。
(三)資格: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訂「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四)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五)其他:無。
工作項目 執行輸出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受理業者植物及其產品檢疫條件查詢、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違規、申訴案件與糾紛之處理及協調、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需配合業務於夜間或例假日值勤。
工作地址 高雄市
聯絡E-Mail shmily@mail.khbaphiq.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0年5月2日前 ,登入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資料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檔後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5.最近三年獎懲資料6.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相關證明文件(無者免)。
(二)非現職人員採通訊應徵,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5月2日前逕寄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2-2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士及日間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人事室聯絡電話:07-972051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還相關證件。
報名日期:110年4 月27 日至110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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