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徵求 聘用研究助理~2021-03-0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七等
職稱 聘用研究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2-24~2021-03-02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碩士以上學歷。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兩年以上。
工作項目 1. 辦理公共政策研析。60%
2.專案規劃及執行。30%
3.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檢附資料如下: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需貼照片或彩色大頭照)。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工作經驗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待遇為新台幣40,901元至新台幣52,872元之間。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17時前送達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人事管理員收」,另信封請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聘用研究助理」並加註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或電子信箱。
三、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擇優備取2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五、連絡方式:03-3322101分機6907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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