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徵求 助理研究員~2020-03-04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8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土木工程,原子能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02-26~2020-03-04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現敘薦任第8職等以上,並符合本職務擬任資格,無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理工相關系所碩士畢業。
三、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語言能力。
四、具有輻射緊急應變能力、演習實務經驗及放射性廢棄物管制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配合緊急應變業務,建置輻災防救訓練研發中心,協助館舍、建物規劃設計與施工建置。
二、配合輻災防救訓練研發中心成立,管制訓練用射源,協助構思演練情境及編撰演練劇本。
三、規劃輻射緊急應變計畫、參與年度演習業務、協助核能後端計畫研發及應用等。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
聯絡E-Mail luamanda@iner.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於109年3月4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資料、簡要自述,確認應徵資料,完成本職缺應徵及授權本所調閱履歷資料,並於期限前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1次及符合調任本職務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資料、語言能力證明及工作經歷等資料掃描檔。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09年3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1次及符合調任本職務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資料、語言能力證明及工作經歷等文件影本(請依序裝訂),郵寄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人事室,封面請註明應徵【原子能、土木工程職系助理研究員】。
三、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非現職公務人員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妥足額郵資並填妥收件人資料之信封,本所將於結果確定日隔日寄還。
四、本次公開甄選至多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選人員於同等資格條件下,得優先考量身心障礙者。
五、聯絡電話:03-4711400分機2102 人事室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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