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04-10~2019-04-16 |
資格條件 | (一)年滿18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身心健康、體格健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者。 3、辨色力:色盲或色弱者。 4、重度肢障者。 5、患有精神病者。 6、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 7、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 明文件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擔任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自本監網站(http://www.tcp.moj.gov.tw)下載報名表件,自108年4月10日起至108年4月16日止將相關表格證件以掛號郵寄本監人 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108年度第1次約僱人員甄選。 (一)報名表(請自行粘貼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相片)。 (二)自傳1份。 (三)學歷影本1份(具結與正本相符)。 (四)退伍令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1份(具結與正本相符)。 (五)體檢表一份請於報到上班時繳交,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本監訂於108年4月23日上午10時起辦理口試事宜,不再另行通知,應試者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甄選後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監人事室,電話:04-23891296轉142、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