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徵求 長照複合型服務中心(B級)個案管理師~2017-11-25

徵才機關 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長照複合型服務中心(B級)個案管理師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7-11-07~2017-11-25
資格條件 1.長期照顧相關科系之大學畢業生,包括:社工師(未領有該證照者需有社會工作相關照護工作經驗,不限年資)、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營養師、藥師等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人員, 無經驗可。
工作項目 1.挖掘(發現)及掌握民眾長照需求,銜接出院準備服務及失智服務網絡,受理民眾諮詢與服務申請等相關業務。2.經營長照服務資源網絡,協調B+C相關業務,處理民眾長照相關案件,及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新北市平溪區石底里公園街1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學經歷證明(最高學歷證件、長期照顧經歷工作證明文件)、考試及格證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收【地址:22641新北市平溪區石底里公園街17號;聯絡電話:02-24951015黃護理長(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以郵戳為憑】。
二.聘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月酬新台幣31850元(含勞.健保.勞保退休金及年終獎金)。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本所按比例擇優通知初審合格人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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