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輔導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7-08-03~2017-08-14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 2.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薦任第6 職等以上,並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考試(訓練)及格,經銓敘審定具本案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專業證照:須具備社會工作師證照。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5.具備Word、Excel、Internet 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成績分數相等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社會服務室業務規劃與執行。 2.個案輔導作業管理。 3.跨專業整合照顧業務。 4.社會資源與資源共享。 5.社服工作(個案)研討。 6.辦理榮民文康活動。 7.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 106 年 8 月 14 日前掛號郵寄本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輔導員」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社會工作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 科50 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4-8747647轉107;聯絡人:張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