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輔導員~2017-08-14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輔導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7-08-03~2017-08-14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
2.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薦任第6 職等以上,並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考試(訓練)及格,經銓敘審定具本案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專業證照:須具備社會工作師證照。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5.具備Word、Excel、Internet 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成績分數相等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社會服務室業務規劃與執行。
2.個案輔導作業管理。
3.跨專業整合照顧業務。
4.社會資源與資源共享。
5.社服工作(個案)研討。
6.辦理榮民文康活動。
7.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 106 年 8 月 14 日前掛號郵寄本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輔導員」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社會工作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 科50 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4-8747647轉107;聯絡人: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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