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衛生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1-12~2018-01-26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薦任第6職等以上衛生檢驗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大學醫藥、生物科技、醫事檢驗、食品、農業等相關系所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尤佳。 3.工作積極進取,不畏艱難、認真負責、具學習熱誠者、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4.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
工作項目 | 1.食品微生物檢驗及研究。 2.生物性食品攙偽檢驗及研究。 3.基改食品檢驗及研究。 4.執行科技研究計畫。 5.其他有關食品生物研究檢驗事項。 6.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署昆陽大樓(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07年1月26日前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首頁:公告資訊/本署徵才,頁面「標題」請選擇「本署研究檢驗組技士徵才」,線上報名登錄履歷資料。 2.檢齊公務人員履歷表、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派令、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記「應徵研究檢驗組技士」,逕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紙本報名資料請務必於公告截止日前寄送本署)。 3.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5.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6.洽詢電話:(02)27877924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