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梅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8-01-04~2018-01-18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公務人員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 5、無限制轉調情形。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60341嘉義縣梅山鄉中山路28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資料: (一)參加甄選者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恕不寄還,如需寄還請附回信封),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英檢及專業證照等資料,於本公告期限屆滿前,郵寄(以郵戳為憑)嘉義縣梅山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60341嘉義縣梅山鄉中山路282號;聯絡電話:05-2622121#212 閻主任),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村幹事職務」。 (二)上開「公務人員履歷表」可至人事服務網Ecpa之「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下載,或請貴機關人事單位協助產製。備註: (一)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亦不予另行通知,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 本案除正取名額外,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