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戶籍員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01-04~2018-01-1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戶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熟練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戶籍登記有關事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最後任職派令、最後任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等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 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於1月10日以前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人事收」(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戶籍員。 (二)報名人員資格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面試後錄取名單將以電話通知。 (三)職缺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文件請用影本,如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還。 (五)聯絡人:何淑芬,聯絡電話:04-24736255分機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