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8-30~2018-09-03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者。 (二)具office文書處理及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且未具雙重國籍。 (四)歡迎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報名。 |
工作項目 | 1.總務處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73042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國立新營高中人事室收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依據:依據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 二、甄選職缺、名額及工作內容 (一)約僱人員(管理員職務代理人)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 (二)工作內容:1.總務處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時間:107年8月30日(星期四)至9月3日(星期一)止。 地點及方式: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本校網站(http://w3.hysh.tn.edu.tw/www/home.php)。 四、索取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至本校網站下載並以A4紙張列印填寫即可。 五、報名方式及時間:一律通訊報名。請備齊審查資料於107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掛號寄出(郵戳為憑):「73042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國立新營高中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書明「參加管理員約僱人員甄選」。 ※請注意:逾時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原繳資料不予退還。 六、報名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者。 (二)具office文書處理及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且未具雙重國籍。 (四)歡迎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報名。 ※請注意: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另行電話通知;審查資格不符者原繳資料不予退還,如欲退還,請附回郵信封。 七、繳交表件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五)切結書1份。 (六)自傳1份(600字以內)。 (七)電腦相關專業能力證照影本。 ※上列證明文件影本請用A4紙張自行依序裝訂,所送資料如有不實,後果自 行負責。(錄取者於通知後需再攜帶正本查驗) 八、工作待遇 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三等220薪點支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124.7元,折合月支新台幣27434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及自提離職儲金)。 九、僱用期間:自中華民國107年9月7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辦理本校管理員侍親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倘受僱期間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案如被代理人延長請假,需再進用約僱人員時,原職務代理人經考評成績優良者得優先僱用。 十、甄選方式:面試。 十一、甄試日期及地點:107年9月6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在本校行政大樓2樓人事室準時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十二、錄取公告 (一) 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無適當人員得予以從缺。 (二) 錄取名單於107年9月6日(星期四)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個別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十三、正取人員因故未到職,取消其僱用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五、本校人事室連絡電話:06-6562275#861吳主任、862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