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徵求 科員~2017-09-08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09-04~2017-09-08
資格條件 1.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具有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研考業務。
2.市府及市議會等各項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具備英文能力者尤佳(請檢附英文檢定相關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工作地址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
(1)請註明應徵職稱及職務編號。
(2)繳交報名表1份,報名表請自本局網站下載繕打,點選【機關介紹→人事園地(人事公告)→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甄選報名表(請務必註明應徵職稱及職務編號:機關介紹→本局簡介→線上徵才)】。
(3)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須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經本人簽章、並附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各1份,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06年9月8日前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
(4)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7-2299808
3.其他:
(1)資格條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結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每名職缺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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