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學院 徵求 專門委員~2018-03-16

徵才機關 法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2-23~2018-03-16
資格條件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三)現任或曾任薦任9職等科長職務,熟稔法院審判行政運作實務或具法庭紀錄、研考、法規研擬、法制作業2年以上等業務主管經歷。
(四)須具5年以上考績,且最近3年均為甲等。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六)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不得辦理陞任。
工作項目 (一)辦理大法官釋憲業務相關行政工作之規劃及督導執行事項。
(二)辦理陳情、公文之核稿及其他司法行政事項。
工作地址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考試方式:面談。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07年3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學經歷、考試及格證書、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證書與最近5年考績、獎懲及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影本,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掛號郵寄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收(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調辦事專門委員」等字樣,不接受親自報名。
(三)書面審查合格,擇優通知面談,所寄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者,請附回郵信封)。如有疑問,請電(02)2361-8577轉216賴先生或至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錄取名單將於司法院網站公告。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