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徵求 專員~2019-08-01

徵才機關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7-25~2019-08-01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2、國內外大學以上公共行政科系畢業。3、曾辦理綜合行政業務,會議議事紀錄、法制、綜合規劃、節能減碳(需檢附相關敘獎資料)、檔案管理、水電空調維護等工作。4、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5、具綜合行政(如法制、綜合業務及研考等)專業、公文撰寫。6、具有辦理政府機關節約能源填報經驗、水電空調維護、配合政府安檢規定之改善能力。7、熟悉各項電腦軟體操作,如WORD、POWER POINT、EXCEL等。8、應徵者應附中文自傳一篇(500字以上)。9、公告資訊:本職缺為改制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後之預開職缺,因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表尚未經考試院核備,爰職務列等為暫列。
工作項目 1、辦理委員會議議事業務。2、辦理綜合規劃、研考等業務。3、協辦技工、駕駛管理及檔案管理業務。4、辦理政府機關節約能源填報。5、水電空調維護。6、辦理機關各項安檢規定之改善。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1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等資料影本,於108年8月1日前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1樓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8912-7388轉168,另信封請註明「應徵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專員(綜合業務)」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燬)。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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