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07-29~2019-08-06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下列各項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高考三級考試或同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薦任地政職系合格實授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具資訊專長或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三)具汽車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辦理公用財產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四維行政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 |
聯絡E-Mail | tang477@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詳實之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請註明日間可聯絡之電話)、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內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英語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以上請用影本並以A4規格紙張影印(請加蓋核與正本相符等字樣及簽章),連同報名表各一份(請至本局網站下載http://finance2.kcg.gov.tw),於徵才期間內註明應徵職務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局人事室收(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逾期恕不受理。 本案聯絡人:唐小姐;電話:(07)3368333轉2502 (二)另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