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8-06-28~2018-07-11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具甲級電匠或乙級工業配線證照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加班。 |
工作項目 | (一)本校高壓系統、電訊系統、水電系統管理維護。 (二)水電、電話、瓦斯費核銷、場地出租水電管理及收費。 (三)消防民防自衛編組陳報。 (四)政府機關節能減碳計畫執行人員。 (五)假日場地租借出勤。 (六)總務處職業衛生法相關業務執行。 (七)校舍設備之供應檢修或改進等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彰化市工校街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請以A4紙漿依序裝訂)於107年6月25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彰化市工校街1號人事室收。電話:O4-7252541#232(人事室)、229(總務處)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請勿填送簡式履歷表)。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最近銓審函。 (六)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七)最近三年獎懲令。 (八)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 (九)英語檢定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十)其他證照證件。 二、應徵者經本校初審合格後通知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恕不退件。本案初審及甄選相關事宜,將由本校網站公告,請應徵者隨時注意,以免您的權益受損。 三、繳附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取消其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四、甄試者成績及各方面表現不符本校需求者,經本校甄審委員會得決議不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