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徵求 校安人員~2018-07-18

徵才機關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校安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8-07-13~2018-07-18
資格條件 有相關學務工作經驗一年以上或具大學以上學歷,且願意於自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接受並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工作項目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2、校安中心輪值,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下班時間後如有出勤需要,另以加班計算)。
3、災害防救。
4、學生生活輔導。
5、教官室業管相關業務。
6、其它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66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詳見本校公告http://www.lksh.chc.edu.tw/files/13-1000-10067.php?Lang=zh-tw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