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徵求 專案資料庫管理員~2019-02-15

徵才機關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案資料庫管理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2-01~2019-02-15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學經歷要求: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 1年以上的關聯式資料庫管理工作經驗。
2.專業要求:
(1) 熟練SQL語言。
(2) 熟練至少1種RDBMS。
(3) 基礎的伺服器主機管理經驗。
(4) 基礎的英語文獻搜尋與閱讀能力。
(5) 具有以下條件者尤佳:資料庫證照。
(二)待遇:
1.起薪:43,940~46,616元。錄取後於此範圍內依能力、工作經驗與專業證照敘薪。
2.年終考核甲等者,次年加薪3%,上限為472薪點(按敘薪時之薪點折合率計算,目前為每薪點124.7元,折合金額58,858元)。
3.年終獎金最高1.5個月(依年終考核及在職時間)。
4.本契約到期後,若有新研究計畫而續約時,依勞動基準法自動轉為不定期契約。
5.除勞動契約(見附件或連結)特別約定外,悉依勞動關係之法令辦理。
工作項目 協助本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之研究,主要包括:
1.資料庫、資料科學相關軟硬體規劃。
2.配合研究需求,篩選、清理資料。
3.資料庫和主機的安全維護、調校、備份。
4.資料庫介接與資料交換之規劃、程式撰寫。
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壹、應徵文件:
一、應徵文件統一格式:請到此網頁下載填寫 https://www.tpi.moj.gov.tw/ct.asp?xItem=544755&ctNode=35614&mp=302 ,若連結失效,請洽承辦人(本啟事最後)索取。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一)如係外國學歷,宜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未經此驗證者,本學院得視需求,參照《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查證。若查證完成前甄選程序已結束,由應徵者自行承受風險。
(二)如係中國大陸地區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中華民國教育部採認。
三、關聯式資料庫管理的工作證明影本。
四、若有資料庫證照,其影本。
五、送件方式:
(一)僅收電子郵件,寄到下方聯絡人信箱。
(二)所有文件製成1個PDF檔。
(三)電子郵件標題請設定為「應徵專案資料庫管理員」。
六、收件截止:本啟事「柒、上網期間」的最後1天,本學院下班前(17:30)。

貳、面試:
一、文件齊備且履歷符合需求者,本學院擇優通知面試。文件不齊者,以及未入選面試者,皆不另行通知。
二、參加面試者請準備3分鐘以內的自我介紹(說明:求職動機、能力概述、與本職缺相關之學習或工作經驗、對工作的期許)。
三、另請準備5分鐘以內的工作成果展示(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為前提)。

參、錄取:
一、每項職缺正取1名,由本學院通知前來簽約、報到。
二、本學院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排除人選:
(一)應徵者若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列情事(機關首長或機關內各級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予進用。
(二)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11.13.局力字第09800302731號函,本次臨時人員甄選不進用中國大陸、港、澳地區人民。
(三)應徵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不予錄取。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約者,撤銷契約。已領取報酬者並應全額返還。並移送檢察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肆、聯絡方式:
一、應徵文件請於收件截止前以電子郵件寄達 wuj0318@mail.moj.gov.tw
二、對於本次甄選有任何問題,請洽上述信箱,或來電 (02)2733-1047分機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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