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工業工程、機械工程、電子工程、電力工程、商品檢驗、化學工程、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9-01-22~2019-02-15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具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進口及國內市場商品檢驗受理、收費與發證業務。 (二) 應施檢驗商品品目及國家標準資料查詢業務。 (三) 國內市場商品檢查及違規商品追查。 (四) 度量衡器檢定、檢查。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南竿鄉福澳村140號1樓(本分局馬祖辦事處;須先在基隆分局實習三個月,以瞭解業務。)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500字以上)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5.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寄基隆市港西街8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人事室蘇小 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 報名,108年2月15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準),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退回應徵資料 者請檢附回郵信封)。聯絡電話:02-24231151#2071洽蘇小姐。 (二) 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日後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時,本分局得依實際業務需要,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進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