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徵求 技士~2019-02-15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工業工程、機械工程、電子工程、電力工程、商品檢驗、化學工程、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9-01-22~2019-02-15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具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進口及國內市場商品檢驗受理、收費與發證業務。
(二) 應施檢驗商品品目及國家標準資料查詢業務。
(三) 國內市場商品檢查及違規商品追查。
(四) 度量衡器檢定、檢查。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連江縣南竿鄉福澳村140號1樓(本分局馬祖辦事處;須先在基隆分局實習三個月,以瞭解業務。)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500字以上)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5.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寄基隆市港西街8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人事室蘇小 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 報名,108年2月15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準),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退回應徵資料 者請檢附回郵信封)。聯絡電話:02-24231151#2071洽蘇小姐。
(二) 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日後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時,本分局得依實際業務需要,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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