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照顧服務管理中心 徵求 助理員~2017-10-13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照顧服務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7-09-30~2017-10-13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調任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4.須具備電腦文書基本處理能力,及公文製作能力。
工作項目 1.綜理及規劃「長期照顧交通接送及家庭托顧業務」(註:交通接送及家庭托顧實際執行另委外辦理)。
2.總務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
聯絡E-Mail ten@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證件:(一)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 下載 https://recruit.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四)派令影本(五)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六)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二、意者請於106年10月13日前備齊上述資料(簡歷表請寄word檔,其餘證件請寄掃描電子檔,勿寄相片檔),email至 ten@mail.tainan.gov.tw,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南市政府照顧 服務管理中心助理員」。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恕不退件及函復。三、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