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17-10-10

徵才機關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7-09-26~2017-10-10
資格條件 1.具有效營業用動力小船執照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且具主動
積極及熱忱服務工作態度。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能勝任工作者。
4.具動力小船駕駛相關經驗者尤佳,本项工作必須配合假日出勤(依排
班表輪班)。
工作項目 1.辦理觀光產業發展所動力小船駕駛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冬山河舊河道碼頭
聯絡E-Mail 6071@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依序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自傳詳述附照片)、最高學歷證件、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服務(經歷)證明書及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及白天連絡電話,於106年10月10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宜蘭縣冬山鄉公所觀光產業發展所李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逾期不予受理。
2.應徵資料請以A4紙張及信封裝訂,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本次預計錄取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1名,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錄取人員如於履約期限內表現良好,契約期滿,於本所預算容許內且雙方無異議狀況下,得換文續約,每月待遇為新台幣27,000元整。
4.聯絡電話:03-9591105分機229 聯絡人: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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